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校本部教学占地3200亩,合肥办学占地34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迁至合肥,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部分基础课教师等整建制迁至淮南,成立淮南煤炭学院。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5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5个、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11个,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4人,省部级人才87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9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个III类高峰学科,3个高峰培育学科。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取得省属高校最高等级,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实现省属高校A类学科零的突破。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医学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3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500余人。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教育部认证专业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12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4余万名,陈鲸、卢秉恒、彭苏萍、袁亮、陈湘生五位本科生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基地与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年均2.2亿元;获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150项,其中省部一等奖3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1400余件。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拥有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及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50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企、知名高校等150余个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高等研究院(合肥)等。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牵头能源研究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中心、深地研究中心建设,共建大健康研究院职业医学与健康联合研究中心,参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建设。
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29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继续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70人(全日制2075人,非全日制9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应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了解有关报考工作安排。涉及报名考试事项,可咨询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涉及报名网络技术服务问题,可咨询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推免生网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5.准考证打印: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向他人透漏,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利益受损。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6.考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7.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医学门类学术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12月21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 14:00 开始 业务课(二)
12月23日上午 8:30-14:30 业务课(二)
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5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可适当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以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是一等12000元/生(比例40%)、二等9000元/生(比例60%)。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由学校承担,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8.研究生单项奖。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基金等。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详见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6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50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七、其它说明
1.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7.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舜耕楼203室);
邮编:232001;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
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
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