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19届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拍摄地点:明理楼106教室,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全体2019届研究生必须全部参加本次电子摄像,由于不再安排补照,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此次电子图像采集工作采用身份证读卡识别技术,拍照时务必携带身份证。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必须对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按照统一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学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学院安排研究生辅导员或选派一至两名研究生代表,负责组织本院2019届毕业研究生按照时间节点和排列顺序(见附表)提前15分钟到明理楼106教室外面进行候拍。各学院研究生名单顺序按学号排序,届时按名单顺序排队进行拍摄。
3.由于拍摄时间比较紧,为确保拍摄工作快速有序进行,在拍摄期间,请各学院提醒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候拍,不要离开场地,不得擅自改变拍摄顺序。此次拍摄时间是上课时间,研究生进入明理楼和拍摄教室务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听从现场老师的统一指挥,配合拍摄师进行图像采集工作。
4.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的最新规定,凡学生未按规定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毕业时无图像信息的,学历证书一律不能上网,更不得私自变更电子图像信息,造成的信息前后不一致或学历信息不能上网,后果自负。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务必将这一规定通知到2019届每位毕业生。
5.此次电子摄像采集电子图像信息和照片将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重要资料,请同学们高度重视本次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注意着装整齐,不要着蓝色上衣(照片底色为蓝色)。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5日
附表:
拍摄顺序 |
学院 |
拍摄时间 |
拍摄地点 |
1 |
地球与环境学院(84) |
11月12日8:30 |
明 理 楼 106 教室 |
2 |
能源与安全学院(66) |
11月12日8:50 |
3 |
土木建筑学院(172) |
11月12日9:00 |
4 |
机械工程学院(118) |
11月12日9:40 |
5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141) |
11月12日10:00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3) |
11月12日10:30 |
7 |
化学工程学院(49) |
11月12日10:40 |
8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43) |
11月12日10:50 |
9 |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5) |
11月12日11:00 |
10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4) |
11 |
医学院(19) |
12 |
经济与管理学院(46) |
11月12日11:10 |
13 |
测绘学院(47) |
11月12日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