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采集工作将于2016年12月18日(星期天)上午8:00开始。地点:校本部新附2103教室,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 全体2017届预毕业研究生必须全部参加本次电子摄像,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请各学院安排研究生辅导员或选派一名研究生代表负责组织本院研究生按照时间节点和排列顺序(见附表)提前15分钟到校本部新附2103教室外面进行候拍。由带队队长提前领取研究生名单,按名单顺序排队进行拍摄。

        3. 由于整个拍摄时间比较紧,为确保拍摄工作快速有序进行,因此在拍摄期间,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候拍,不要离开场地,不得擅自改变拍摄顺序。进入摄像教室务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听从现场老师的统一指挥。

        4.此次电子摄像为确保数据对接准确,研究生需持本人身份证进行拍摄。采集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平台学历电子照片和学位电子照片。请同学们高度重视本次摄像,注意着装整齐,拍摄照片底色为蓝色,请不要着蓝色上衣。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2日

      附表

    拍摄顺序

    学院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1

    地球与环境学院(55)

    12月18日8:00

    2103

    2

    能源与安全学院(86)

    12月18日8:20

    3

    土木建筑学院(166)

    12月18日8:40

    4

    机械工程学院(65)

    12月18日9:20

    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164)

    12月18日9:40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5)

    12月18日10:20

    7

    化学工程学院(54)

    12月18日10:30

    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34)

    12月18日10:50

    9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16)

    12月18日11:00

    10

    医学院(6)

    11

    经济与管理学院(36)

    12月18日11:10

    12

    测绘学院(24)

    12月18日11:20